现在只剩下陆哥一人,鹰眼环顾四周,不见陆哥的人影,一楼的布局颇是复杂,客厅、餐厅和厨房一应俱全,鹰眼着地面的脚印,那排脚印往厨房的位置去了。
鹰眼举枪走向厨房,刚到门口,一人冲出来,一枪对准了鹰眼的腹:“去死吧。”
鹰眼收枪,抱着那人的肩膀,用力地往墙上撞去,砰地一下,陆哥狠狠地摔在墙上,痛不欲生,手却抠响了扳机,感觉到鹰眼身体的震动,哈哈大笑:“妈的,弄死你。”
没闻到血味儿,只有一股火药味儿,陆哥一怔,着鹰眼:“你?”
鹰眼一肘子上去,陆哥嘴角和鼻孔同时喷出血,鹰眼从身后的背包里取出一个针剂,扎进陆哥的脖子里,推进,药剂进入身体,站起来,身后多了一个人,他警觉举枪,对面传来的却是白狐的声音:“是我,队长。”
白狐背着气力无全的雅,就站在鹰眼面前,“队长。”地鼠走过来,发现鹰眼的衣服上多了一个大洞,紧张道:“没事吧?”
“没事,现场除纪芳女儿外,还有十人才对,全部聚齐,尽快。”鹰眼一声令下,大家散去,各自忙碌起来,可怜纪芳的女儿被一番折腾,此时有气无力,再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纪芳,吓得魂不守舍,“妈,我妈怎么了?”
十人躺在地上,一字儿排开,地鼠往地上啐了一口,“就是这些家伙啊,害我们好找。”
白狐在十人面前来回走了几圈,突然在纪芳面前站定,拉起她的手,仔细端详,“怎么了,白狐,女人的手我们才有意思,你什么呢?”地鼠打趣道。
“放心,我马上就男人的手。”白狐没好气地说道,接连抓着这些人的手腕,一一检查,鹰眼突然明白了:“你想找易装成银发老头去找金大明的人。”
“是的,那个的手腕上虽然易过装,可是大粗细,还有骨节的情况是不同的。”白狐锁定左三,“他的骨节更接近,是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