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皓云又再次提议。
来到s市之后,通过外面的了解,他妈也算是彻底的知道了少校这个军衔究竟是个多大的官了,当知道在s市,原来少校什么都不算之后,他妈就有些怨怪乐乐当初忽悠她,对乐乐的意见,更是加深了不少。
这段时间,他都尽量不让两人有接触的,平时也都是他过来这边找乐乐。
他来到s市,生活好像进入了一团糟的境地,倒是大哥和大嫂聪明,早早的就接受了二哥的安排,去了一家电子厂打工。
听说现在电子行业逐渐在国内扩张,那家电子厂的效益也非常好,大哥和大嫂过年的时候,还能领到分红呢!
看着大哥、大嫂能赚到这么多钱,他妈也开始撺掇他去电子厂打工吧!别再倒腾什么生意了,反正研究了半天也是一个钱儿挣不来的。
这样的话听的多了,他其实也有些心动了。
被现实生活打击了这么久,他已经不再做着一步登天的美梦了,他就想先脚踏实地的干点活,至少把生活费赚出来,不要挺大的人了,还要靠他爸妈养着。
“皓云觉得去工厂打工,会有多大前途吗?”
薛乐乐反问。
这个时候的人,也许认为去工厂打工,旱涝保收,不管怎样,每个月都可以拿到钱,可等到过几年,人们就会发现,在工厂打工的人,依然赚着那点死工资,而出去打拼做生意的人,却一个个发达了。
这几年是入门生意最好的几年,只要入了这行,哪怕是蒸馒头的,过几年也会比工厂打工的人有钱,所以她坚决不会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打工上。
“……”
就算没有前途,也总比现在这样好,现在这样,别说是前途了,就是明天在哪里都还不知道呢!
他们再这样坚持下去,最后也只能穷途末路,不如找个地方消停的赚取生活所需。
来到s市的这段时间,因为一直不停的受着挫败,沈皓云已经失去了初来乍到时的凌云壮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