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饕餮衔首金簪

吉祥纹莲花楼 藤萍 21457 字 2024-12-15

方多病吓了一跳,失声道:“你从我们屋里穿出一件别人的衣服来?”若是如此,昨夜那屋里岂非要有第三个人在?

李莲花忙忙地把那外衣脱了,也不在乎穿着白色中衣就站在厅堂里,舒了口气,拍着脑袋想来想去,轻咳一声,慢吞吞地道:“我可能是……误入了天字四号房。”

天字四号房在天字五号的隔壁,门面一模一样,只是昨夜天字四号房内似乎并无住客,又怎会凭空生出一件灰色镶金银丝的长袍出来?莫不是之前的客人遗下的?若是遗下的,彩华楼又怎会不加收拾,就让它搁在那里?方多病十分奇怪,摸了摸下巴,“天字四号房?去瞧瞧。”

彩华楼的天字四号房和天字五号房的确是一模一样,并且楼里并不挂门牌,极易认错。两人回到天字楼,光天化日之下,胆量也大了不少。方多病推开四号房房门,只见那房里的桌椅板凳,方位布置果然和五号房一模一样。床上被褥并不整齐,桌上一支蜡烛已经燃到尽头,蜡油凝了一桌,西边的衣柜半开着,里头空空如也,可见原先只挂了一件衣裳,和隔壁倒是一模一样。

但看这屋里的情状,原先想必是有住人的,只是这房客一时不归,竟连门也不锁,才让李莲花糊里糊涂地闯了进去。李莲花小心翼翼地把他刚脱下来的灰色长袍挂回了橱内,只见衣橱内有包袱一个,那包袱做长条之形,看起来就像一柄短剑,外头用红线密密绑住,不知是个什么玩意儿。

方多病咦了一声,把那包袱拿了起来,“传说‘西北阎王’吕阳琴所用短剑名为‘缚恶’,剑鞘外惯用红线缠绕,传闻缚恶剑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披荆斩棘吹毛断发,连他贴身婢女都死在那柄剑下。那吕阳琴不但短剑闻名,他最最有名的是得了一份能去得九琼仙境的藏宝图……呃……”他正兴致盎然口沫横飞地讲关于吕阳琴的种种传说——突然噎住,李莲花惋惜地看着他——包袱打开,里面的东西乌溜光亮,上薄下厚,左右平衡,却是一个乌木牌位。

只见那牌位上刻着“先室刘氏景儿之莲位”几个大字,以及生卒年月,刻得银钩铁划,灵俊飞动,但笔画深处却依稀有一层浓郁的褐色,像是干涸的血迹。方多病拿着别人的牌位,毛骨悚然,连忙把那东西放了回去,老老实实缠上红线,合十拜了几拜,阿弥陀佛和观世音菩萨各念了几十遍,唯恐念之不均,佛祖菩萨与他这凡夫俗子计较,便不保佑了。

“等一下。”李莲花看过那牌位,往旁一指,“这位客官若是爱妻如此,随身带着她的牌位,怎会和其他女子同住?而、而那……那位夫人倒也心胸广大,竟能和这牌位共处一室……”

方多病一怔,往旁一看,只见一件女子绣花对襟落在床下,粉紫缎子,银线绣花,那显然是一件女子衣裳。

而这房里,除了这一件对襟,再不见任何女子衣物,既没有头梳,也没有绣鞋,更不必说胭脂花粉,唯见衣橱中灰色长袍一件,牌位一座,门口灰色男鞋一双,以及桌上一对点尽的红烛。

天字四号房中,一股说不出的古怪扑面而来。李莲花和方多病面面相觑,两人的视线一起集中在了那绣花对襟上,抬起头来,两人不约而同道:“难道——”

李莲花顿了一顿,方多病已失声道:“难道那具女尸的衣服——就在这里?难道她竟是从这里跑出去的?”想起昨夜镜中的那双女手,方多病已不仅是害怕,而是阵阵发寒,冷汗都顺着背脊流下。他自不真信有鬼,但这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那惨死的女子就住在天字四号房中,天字四号房中昨夜并无人出入,那镜中的女手若不是鬼,又会是什么呢?

李莲花在屋中四下一望,敲了敲桌上已干硬的烛泪,“这蜡烛已冷很久,绝不是昨夜点的,至少也是前夜便已燃尽。”他在屋里踱了几步,转了两圈,绕过桌子,慢慢走到一幅画前。

那幅画在天字五号房中也有,四号房中挂的乃是梅花,五号房中挂的却是兰花。在这幅图悬挂的位置,对过去便是五号房的铜镜。

在那幅画旁边,墙上有一道极细的口子,深入墙内。李莲花对着那细缝看了好一阵子,居然还拔了根头发伸进去试了试。这裂口深入墙内有二寸来深,几要穿墙而过,边缘十分齐整,相当古怪。他收起那头发,轻轻卷起了梅图,梅图后露出的竟不是墙壁,而是一面半透明的琉璃镜。

方多病大为惊奇,凑过去对着琉璃镜一看——那镜中正对隔壁的大床,虽然不甚清晰,却仍旧依稀可辨。这若是隔壁住了对小夫妻,做了点什么赶乐子的事儿,墙这边的客人可就饱了眼福了。

这分明是个专用于偷窥之用的设计,在墙中镶嵌一面琉璃镜,再盖上一幅画,因为镜后光线幽暗,对墙的人看不到镜后的东西,对墙屋内窗户正对床铺,即使灭了烛火,也会有月光投映,墙这边的人却可以通过琉璃镜偷窥隔壁的大床。这面琉璃质地算不上好,嵌在铜镜框内不留心也难以发觉铜镜框中之物并非铜质,而是杂色琉璃。

方多病大怒,“胡有槐这老色鬼!平日里冠冕堂皇,彩华楼是什么地方!竟用这等卑鄙手段招揽生意!”

李莲花敲了敲琉璃镜,摸了摸那质地,啧啧称奇,“真是奇思妙想,天纵奇才……”

方多病怒道:“这也算奇才?”

李莲花正色道:“等你讨了老婆也就懂了。”

方多病一呆,脸都绿了,“老子怎么不懂?”

李莲花正色道:“我知你并非不懂,不过害羞而已。”

方多病的脸色由绿转黑,还没来得及想出什么话骂人,却见李莲花施施然转过身去,用手在琉璃镜上敲了几下。

那琉璃镜十分结实,的确是死死嵌在墙内,并无其他花枪。李莲花沉吟了一会儿,“昨晚你我看到那只手的时候,这镜子后面是亮的。”正是因为镜子后面太亮,才让方多病看清了镜子里有一只手。李莲花继续道:“……而若住进来的是胡有槐自己,这镜子的妙处想必烂熟于心,是万万不会举着灯火来看的——”

方多病松了口气接下去,“所以昨天晚上镜子里那双手不是女鬼,而是有个人发现了墙上奇怪的镜子,举灯过来查看了一下,从我们那边模糊地看过来,就只看到了一双手。”只消不是女鬼,方大少顿时来了精神,“但住在这屋里的女人前天晚上就死了,酒楼里传得沸沸扬扬,如果昨天晚上这屋里还有人住在这里,他怎么还有心情看墙上的洞?”他一字一字地道,“除非,将那女子挖眼断手的恶魔,就是昨晚住在这里的人!他根本不在乎那女人的死活,生怕暴露自己,所以即使那女人逃了出去死在外面,他也不关心。”

李莲花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放下那卷图画。方多病仍在咬牙切齿,“这恶魔必定一早借机逃了,否则我定要亲手将他擒获!对女人下手算什么英雄好汉……”李莲花又转过去,敲了敲那块流了一桌的烛泪,突然咦了一声,“这里面有东西。”

方多病低头一看,那块红色烛泪中间隐约凝着一块黑色的小东西,他伸手在烛泪上轻轻一拍,只听咯的一声微响,烛泪应手裂开,露出其中的黑色小物。

那是一支不长的黑色发簪,方多病将它轻轻地拿了起来,依稀是犀角所制,款式简单,并无花巧。

“这东西落下之时,烛泪还未凝固,所以才会深陷其中——可见这东西很可能就是前天夜里出现在屋里的。”李莲花皱着眉头看那犀角发簪——方多病将它拿出之后,桌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小洞——发簪并非跌落在桌上的,而是斜斜射入桌面,钉在里面的。显而易见,那位被砍了双手的女子绝不可能自行将发簪射入桌面,那将这犀角簪子射入桌面的人是谁?

是已经逃走的主人吗?

方多病和李莲花相视一眼,举灯查看琉璃镜的手、惨受凌虐的女子、不见踪影的天字四号房主人、衣橱中爱妻的牌位,以及这支射入桌面的犀角发簪——前天深夜,在天字四号房中,必然有过一场神秘的变故。

至少天字四号房的主人携带着一名惨受凌虐的女子,又随身带着爱妻的牌位,本身就充满了神秘感,而此时此人究竟身在何处?

“死莲花。”方多病看了这屋里种种诡异之处之后皱眉,“虽然那女子的外衣掉在这里,但……她当真是住在这里的?这屋里除了这件衣服,根本没有其他女用之物。会不会……会不会……呃……”他悄声道,“这件衣服是那……女鬼……来此显灵的时候,落下的?”

“那个、那个……其实……”李莲花看着那枚犀角发簪,嘴里喃喃自语,也不知在说些什么。沿着犀角发簪射入的角度望去,那发簪射去的角度除了木桌,就只有一张大床,也别无他物。床上空空如也,一床红色锦被盖在床褥上,就在红色锦被之上一点点的地方,有一条极为细碎的小小血线,洒在灰白色墙壁之上。

李莲花睁大眼睛细看,床上锦被虽为红色,但再无其他血迹,床下没有鞋子,窗户打开,床侧的垂幔却是一团混乱,转过身来,身前除了桌子衣橱,再无他物。

突地咚咚咚脚步声响,“少爷——少爷——”门外有人惊慌失措地呼唤,一人连滚带爬冲入天字五号房,凄厉地道:“少爷,在、在外面井里,又、又发现一个死人!又、又有一个死死死……死人啊!”

方多病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死死死,这里住了个瘟神是不是?一天到头,哪里来那么多死人?”一面说,他一面如旋风般冲了下去,直扑院外古井。李莲花却拉住那吓得七魂散了六魄的店小二,温言问道:“小二莫怕,敢问住在这间房里的,究竟是什么人?”他指了指身边一扇房门。

店小二瞟了一眼,惊慌失措地道:“那、那就是古井里的那个死人……”李莲花耐心地扯着店小二,温和地指着他方才所指的那扇门,正色道:“你看错了,我问的是这一间。”

店小二一呆,才发现自己的确是看错了房门,李莲花指的是天字三号房,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模糊想起,“这间房里住的是位姑娘,叫什么名字,小的就不知道了。”彩华楼天字号房里住的多半都是熟客,但偶尔也有几个不是冲着那琉璃镜而来的客官,偏生三号房四号房都是。

李莲花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头,指了指天字三号房,正色道:“你家少爷夜观天象,心有所感,算得三号房的姑娘已逃了房钱而去,你若有空,不如莫去看那死人,去看看这房里姑娘可还会付钱否?”店小二看了他半晌,呆呆地去开三号房房门的锁。

打开房门,店小二尖叫一声,两眼翻白,竟直接在大门口昏死过去——李莲花吓了一跳,赶到门口一看,只见一具女尸横倒在地,头发披散,两眼瞪得滚圆,脖子向上仰起,却是被人活生生捏断了颈骨的,但见她全身扭得像条麻花,五指狰狞,双手俱作虎爪之形,身上穿的白色中衣衣裳凌乱,胸口有一片白布碎裂,可见临死之时,她曾拼死反抗,奈何不敌凶手巨力,被勒身亡。

又是一具尸体!

如今在彩华楼中,已出现了三具尸体。李莲花走到栏杆边,看了一眼底下院子中方多病站在水井旁指手画脚,不由得叹了口气,召唤道:“这里还有一具女尸。”

方多病愕然抬头,“什么?”

李莲花正色道:“在你隔壁的隔壁,地上躺着一具女尸,我看那……那个贵体的模样,还很新鲜。”方多病顿时全身一阵鸡皮疙瘩,失声道:“什、什……么?”

李莲花十分同情地看着他,“这几天,你家酒楼里出的不是一条人命,是三条人命。”

【三、金簪】

方多病犹如一阵狂风,从院后水井旁又杀上了天字三号房,见了那被勒死的女尸,终于忍不住变了脸色,厉声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彩华楼里莫非出了杀人狂不成?怎会有人无缘无故连杀这么多人?到底是——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莲花将他拉住,悄声道:“你出去问了关于饕餮衔首金簪的来历,可有问清?上一次这金簪闹出人命后消失,是消去了什么地方?”方多病又惊又气,余怒未消,没耐烦地道:“问了,忘了。你别尽问那些不相干的,反正金簪总是突然出现……”

李莲花连连摇头,“非也非也,即使是说故事,也断不可能没说清坏人的下场,这金簪的去处故事里一定是有的。”方多病对他怒目而视,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好像是听说给被它克死的那个王爷还是皇帝做了陪葬,怎么了?”李莲花上下看了他一阵,突然露齿一笑,“你可知道,有个地方,叫作九琼仙境?”

“当然知道。”方多病理所当然地道,“江湖传说,极南蛮荒之地,有深山小国,名为大希。大希国矿脉丰富,盛产黄金珠宝,国君富甲一方。他们代代君王的墓地都修建在一个神秘的地方,据说那地方聚天地之灵气,盛产稀世药材,皇陵就修建在高山之上,富丽堂皇,内藏随葬珍宝无数,远望之宝光闪耀,金碧辉煌,称为九琼仙境。但传说归传说,到现在也没有人见过大希国的皇陵重地。”说起江湖逸事、武林传说,方多病自是如数家珍。

“大希国和我朝可有通婚?”李莲花微微一笑,看着方多病不假思索随口而谈,他的神色颇为愉悦。

“有。”方多病大笑起来,一掌拍在李莲花肩上,“这种问题要考你方少爷,真是错了。大希国和我朝三十年前曾经互通婚姻,由大希国向我朝进贡黄金,而我朝指派一名公主下嫁大希国国君,那个时候,我爷爷已经生出我爹来了。”他对李莲花眨眨眼,得意非凡。

李莲花遗憾地道:“若非公主下嫁之时,你爷爷已经生出你爹来了,说不定那位公主便要嫁给你爷爷,而日后生出来的既然不是你爹,自也不会有你了。”方多病怒道:“死莲花!你说什么?”

李莲花正色道:“我没说。”方多病大怒,“你明明说了!”李莲花越发正色,“那是你听错了。”随即微微一顿,他一本正经地道:“你可知道,当年公主下嫁,有些什么嫁妆?”方多病一怔,想了半日,恍然,“是了,我想起来了,最后被那金簪克死的就是大希国国君和他的八个老婆,这支饕餮衔首金簪是大成公主下嫁大希国的嫁妆之一。”

“所以……”李莲花期待地看着方多病,眨了眨眼睛。

方多病瞪眼回去,“所以什么?”

李莲花顿时噎住,十分失望地叹了口气,“所以金簪是大希国国君的陪葬之物,而大希国的皇陵所在名为九琼仙境,是人间宝库——而现在——饕餮衔首金簪在这里。”他指了指那第一具“贵体”倒下的地方,“那说明——有人找到了九琼仙境,并从那里得到了东西。”

方多病听着,渐渐又变了脸色,“九琼仙境?”他失声道,“若是得了那里的财宝,岂非富可敌国?”李莲花道:“若是当真得了,自是富可敌国。”方多病的目光在地上那具“贵体”与天字四号房房门之间扫来扫去,终于忍不住道:“这些人……都是为那九琼仙境死的?有人得了那里的财宝,所以引来了其他人的追猎?”

“可能……也许大概是这样。”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至少戴着金簪的人,一定和九琼仙境脱不了干系。”方多病茫然了,“但那前往九琼仙境的藏宝图不是在吕阳琴手上吗?吕阳琴得了藏宝图那么多年,也没听说他找到了宝藏,可也没听说他丢了藏宝图,怎么突然有人就找到了?”

李莲花慢吞吞地道:“吕阳琴是找到了宝藏或是丢了藏宝图,为何要告诉你?莫非你和他很熟?况且听说那九琼仙境就在大希山峦之上,五颜六色,瑞气千条,日出有紫气东来,夜里有月华灌顶,显眼得很,若有人喜欢爬山,大希国域天既不冷,山又不高,爬个十年八年说不定也就找到了。”

方多病张口结舌,心里只觉九琼仙境若是如此轻易就让人找到,未免太令人失望,但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新道理反驳,“可是这些人都死了,那宝藏呢?”他东张西望,“宝藏在哪里?”

“既然这些人都死了,总而言之,必然有个凶手,而宝藏显而易见,就是凶手拿走了。”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仿若自己讲的是什么真言妙理。方多病一张黑脸,“那凶手呢?”

李莲花摇了摇头,突然又露出小心翼翼的神色,看了看方多病,“我要见前夜那悲惨可怜的小娘子。”方多病一张脸黑上加黑,“不准!”李莲花正色道:“你让我见上一见,我便告诉你宝藏在哪里。”方多病眼睛一亮,“你知道宝藏在哪里?”李莲花连连点头,“当然,显而易见……”

方多病招了个人过来,问了几句,转头对李莲花道:“那具……尸体还在后堂,等着义庄的人来收。”他精神来了,神采奕奕地看着李莲花,“尸体你可以过会儿再看,先告诉我宝藏在哪里?”李莲花正色道:“在凶手那里。”方多病勃然大怒。李莲花摸了摸鼻子,转了个身,“我去看井里另一位贵体……”

方多病只来得及咆哮两声,“死莲花!连老子你也敢骗——”

李莲花早已逃下楼去,去看那具塞在水井中的贵体。

显而易见,这具“贵体”是个男人,还是个体格魁梧、四肢修长的伟岸汉子。他之所以会被胡有槐在巡查时发现,便是因为他骨骼粗大、皮肉红肿,卡在了水井口,头顶距离井口不到二尺。这人穿着一身极简单朴素的褐色衣裳,全身湿淋淋,肩头一个血洞,似乎曾被利器刺穿。但他致命之处在于咽喉被人捏碎,倒与那利器无关。

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居然连铜钱都没一枚。

李莲花抬头望了望天字楼,所有的人都在抬头看天字楼——这人塞在水井之中,莫非是从天字楼上摔了下来?否则怎会如此?

从天字楼上掉下来,正好跌进井口,然后卡在里面。

真有如此刚好?

李莲花眨了眨眼,东张西望了一番,只见这处后院是天字楼的小花园,院内只有水井一口以供打扫之用,地上铺的是一层鹅卵石,四下并无异样。

他拉了拉身边小二的衣裳,“后堂在哪里?”

店小二道:“后堂在酒窖旁边,那院子里只有柴房和酒窖,偏僻得很。”

李莲花越发满意,点了点头,背着手走了。

方多病在二楼大发了一顿雷霆,胡有槐显然是掐指算过时辰,恰好有事不在,方大少身边尽是垂头丧气的店小二们在唯唯诺诺。方多病越看越是不耐,“胡有槐呢?”

“掌柜的去报官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一阵喧哗,胡有槐引着一位官服圆腰的胖子走了进来。那胖子两眼翻天,左右各有一位粉衣女子为他打扇,一进来就瓮声闷气地问:“这是哪里啊?”

“禀知县大人,这里是彩华楼,您早上才刚用了酒菜从这出去的,不记得了?”胡有槐小声提醒。方多病从二楼下来,狐疑地上下打量这位“知县大人”,这就是本地知县?他奶奶的,真是腰较水缸宽一尺,油比母猪胜三斤。他心里骂完,又喜滋滋觉得自己文采风流,读书有术,竟作下如此佳句。

“哦,是你这儿啊。”知县站得喘得慌,胡有槐招呼人给他抬来一张椅子,肥如母猪的知县颤巍巍地坐了下去,那椅子咯吱一声,所有人的心为之一悬,幸而彩华楼物具坚固,倒不曾四分五裂。

“我听说你这儿死了人,死人呢?”知县又抬高两眼,望着天说话。

“死人……就在此处。”胡有槐指了指水井,“昨夜小民还曾发现一具断手目盲的女尸,但不知和那水井中的……有否关联,一切待大人明察。”

“一男一女,死于此地,那就是与情有关了。”知县掐着嗓子说,“本县看来,定是痴情男女相约殉情,选中了你这享乐之地,唉,还真是可怜啊。”

“这……”胡有槐点头哈腰,“是是是……”

“本县是民之青天,这殉情男女真是可怜,明儿本县厚葬。还有什么事吗?”知县大人扶着椅子扶手,便要起身,“若是无事,本县就……”

他还没说出“回衙门”三个字,身边有人冷笑一声,“真是青天,一男一女死于此地便是殉情,那楼上还有另一位女子的尸首,难道她也是殉情不成?”冷笑的自然是方多病。

“二楼还有?”知县又坐了下来,“又是何人啊?”

“还待大人明察。”方多病凉凉地道,“草民也不知是何人。”

“她是如何死的?”知县又问。

“被人捏碎了颈骨死的。”方多病冷冷地道,“就如水井里殉情的那位,要捏碎自己咽喉,等死透了再把自己塞进井里,这般殉情,倒是不易。”

知县两眼半睁半闭,“如你这般说来,那就不是殉情了。既然二楼的女子和水井中的男子都死于咽喉之伤,那便是他们互相斗殴,失手将对方杀死。这般意外,本县也是十分惋惜。”

方多病为之气结。这两人难道会是互相掐着脖子,互把对方掐死之后,一个跑去跳井,一个回自己房里躺着,这样死法吗?他和这胖子知县语言不通,东张西望一番,却不见了李莲花的影子,不免大怒。

“既然这三人乃是互相斗殴,意外而死,本县就……”知县大人“回衙门”三字又尚未说出口,又有人微笑道:“知县大人,请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