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高智商犯罪 紫金陈 3333 字 2024-12-15

他记得梁明过去的论文里,对犯罪心理学的常规研究方法很是不屑,用了大量实证数据来批驳所谓犯罪心理学的实用性,从逻辑角度证明所谓的罪犯心理分析纯属概率赌博,没有实用价值。——“犯罪心理学门人总是拿成功案例来说明心理分析的厉害,却全然无视误入歧途的典型,社会上的文学作品也往往夸大了犯罪心理学的功能。”高栋笑了笑,当然,梁明永远只信他的数理逻辑,总是从数学化的角度,把信息转化为数学上的量化条件,完全秉持命题式的绝对推理手法,不做任何主观的猜测。

一起案子,对于抓出凶手,这是两套截然不同的破案手法。

一种是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或者排除他是凶手。

另一个彻底放弃猜测,纯粹地从已知条件入手,用百分百的逻辑来推算出凶手。

哪个方法才是最科学的?

如果从纯理论的角度,高栋相信梁明的办法是最正确的,因为不做任何的主观猜想,直接按已知条件,进行单方向、必然性的推理,结果必定是正确且唯一的。

而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证据加以证明或排除,从过程的第一步——猜想,就带入主观情绪了。

可是现实中似乎很难按照梁明的方法查案。

一个案子,比如会得到一千条信息,但其中只有十条是真正和案子有关的,警方该如何把一千条信息中的这十条完完全全地提取出来呢?

在手里已知条件有限的时候,似乎只能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把一千条信息逐条与之核对,加以辨别。

可是问题就出在这儿,假定某人是凶手后,侦办人员会不由自主地把对他不利的线索往其身上靠,而忽视其他或许真正有价值的线索。

可话说回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就拿梁明的老本行数学来说,不也如此吗?

大部分数学上的定理,都是先有人提出假设,再有人加以证明,单向性证明得出的定理几乎没有。

高栋抬了下眉毛,摇摇头,梁明的一些想法很好,可他毕竟不是办案人员,没有实际的侦查经验,就像这案子里,到现在梁明也没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看来当初自己高看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