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重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直接走又似乎不合适,只好寒暄道:“这么晚,是运动去吗?”
“我去找点吃的,晚饭没怎么吃,顺便运动运动。”
“哦”,陆重实在没忍住,补了一句,“吃的都在那边,西边,这头没有。”
“是吗?我刚刚倒是路过几家店,就人太多了,有点闹。”
陆重本来都往前走了几步,一下想到什么,又停下,面无表情的沉默几分钟,然后垂下眼。
“砂锅粥吃吗?”
“啊……吃,吃的,我吃。”
陆重领着林锦走了几百米,到了一家背街旮旯的小店,鲜红的招牌,顺城啤酒几个字比店名还大。
“他们家牛肉粥猪肝粥还不错,肉和蔬菜都是在我经常买菜的店进的,油也是在买的超市桶装油,还算干净,你凑活吃一顿吧。”
林锦有点想笑,“我哪有你说的那么挑剔。”
陆重略勾了勾唇角,“你慢吃,我先走了。”
林锦木了一瞬,随即恢复如常,“谢谢!”
陆重顿了片刻,说:“谢谢你才是。”
林锦不明所以,因此只是笑。
到家十点半,梨也忘买了,陆重冲了个澡直接倒在床上,薄毯拉到头,整个人盖得严严实实。
屋里的空调发出嗡嗡的声音,窗外夜越来越深,初时还能听到几声婴儿啼哭,渐渐地一切归于寂静,偶有车辆行过的声音,远远的,像是从遥远的梦境传来。
不知过了多久,陆重突然一个挺身坐起来,眼神清明,哪里有半分刚刚睡醒的样子。
拧开台灯,拿过桌上林川柏寄过来的那本资料,循着记忆翻到某处,正是之前安乐跟他据理力争时特意打开的那页。
那笔迹多熟悉啊,曾经闲来无事被他一次次地铺上硫酸纸临摹,年轻时总喜欢赋予所有俗气的事情以诗意,能跟你写出相似的笔迹是那么浪漫,一笔一画都用尽心力。才发现,这么多年了,他如今写的字其实满是另一个人的痕迹。
比忘掉一个人更难的,是抹掉那些在不经意间刻在身体里的记忆。
陆重狂甩了甩脑袋,关灯再躺下,这一次灯没有再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