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废话吗?我都出海关站在妳面前了,妳说飞机到了没?」
无视身旁其他女子对自己的关注与侧目,一身轻简俐落的朗立冬掏出了牛仔裤口袋里的黑色发带,随手将及肩的长发扎绑在脑后。即使是从遥远的爱琴海回来,他所有的行李依旧只有肩上的那个运动背包,那就是他全部的家当。
紧身的黑色棉t将他精实瘦削的胸膛曲线展露无遗,故意洗白的牛仔裤则让他修长的双腿看来更加颐长,腰间系着一条夸张宽板的皮带,脚下踩着一双潇洒帅气的军用短靴。
这就是朗立冬,他自称是个自由的流浪艺术家。
但是在傅蔷看来,这家伙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米虫。
虽然她常常被老板fire,尽管她找工作的时间比上班的时间还要多,可是至少她有靠自己的能力在赚钱。
不过眼前这个家伙呢,打从大学毕业之前就一直伸手跟朗月朔拿钱打扮玩乐,美其名叫作「搞一点艺术创作」。所以在傅蔷的心目中,一只母鸡都比他强!至少人家会下蛋。更过分的是朗立冬在毕业之后还是同样这副死德行,几乎不曾靠自个儿的力量挣过一毛钱。
跟这种超级米虫青梅竹马,害她都觉得有点可耻。
「喂,走了啦,车子呢?」
她有气无力的瞥了朗立冬一眼,抓起皮包站起来。「什么车子啊?坐公路局回台北啊!」
「公路局?!我老哥没载妳过来吗?」
一提起朗月朔,傅蔷的小嘴蓦地一瘪,立刻感到鼻头一酸。她赶紧咬住下唇,压抑住掉泪的冲动。「没有啦!」
「不会吧?」走在前头的朗立冬懊恼地仰天哀号,「我肚子好饿啊,还以为能顺便跟我老哥揩油叫他请我们去餐厅吃大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