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桐看着眼前的菜品,端着酒觞微微顿了顿:王翦?吕不韦推荐了王翦。
而后就见嬴政一副疑惑的样子,再扭脸看蒙恬:“丞相所说王翦,听着耳熟,在哪里听过。”
蒙恬一本正经:“哦!想起来了。今日猎场,有一人自称王翦,射中狼目……您还说,天下尽知长公主射目之能么?”
嬴政一副恍然的样子:“是他救了郑仁?当时一脸血,倒是未曾认出。郑仁当日在邯郸,传信有功。遭此意外,幸而未曾殒命。王翦有救人之心,有救人之能……又有丞相推举,甚好!甚好。”
吕不韦心里一松:郑仁是自己的人,换成王翦亦是自己推荐的人,并无甚不同。
桐桐:“……”掉到陷阱里,陷阱里有小机关,但以人的本能,护着的是哪呢?
有东西朝你扔过去,第一时间是护住最薄弱的地方,同时躲闪。
陷阱中躲闪不得,那第一时间就会护住最要紧的部位——头脸。
而眼睛呢?紧闭以避免伤害,这是人体反应的本能。
混乱中这么精准,木头做的机关,能把身上射青了,可见这种的速度不快。既然如此,怎么会来不及闭眼呢?
除非,射中眼睛这一木箭是人为。
木箭射中,非近距离偷袭不可。若是如此,此人必走不脱。想不被发现,除非——他就是救人者。
所以,伤人者是王翦,救人者也是王翦。
若为私仇,猎场远距离猎杀,谁也逮不住把柄,此能置人于死地。
大费周章,却偏只伤一目,所为何来?
除非他奉命行事:郑仁若只是吕不韦的门客,忠于吕不韦,此为义士,当喝之以彩。可郑仁受王俸,为朝臣,不忠于王事,做吕不韦耳目,此便为不忠。
因有功,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