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找到了……”
“天啊!是吗?”玛莎在高兴之余红了眼眶,“你找到了你的……”
“我会回家的。不不……妈你别多想了,我是说,我过一段日子就回农场。” 他的声音低沉温柔,继续道,“我还没找到我要找的。我找到了一个‘朋友’。我拍到他了,妈。”
他笑出声,“准确地说,现在还不是——但我觉得,我觉得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男孩的声音隔着电话有些失真。
“因为他也有一件披风。”
三十二岁的克拉克不会无动于衷。
小镇青年的逻辑十分简单。他穿上制服,感知命运的召唤,甚至扭断佐德的脖子。然而事与愿违,舆论作鸟群飞散,在人海中荡出圈圈涟漪,局势诡谲变幻。或许解决完这些破事后就可以好好休息一番,在床上睡到世界毁灭。
他如愿以偿,而且得到的比这更多,这是一次长长久久的安眠。
克拉克·肯特一生短暂的记忆在眼前流淌。他从男孩长成青年,一路旅行,在大千世界寻找自己的血亲,隐隐约约找到了精神上的同伴,或是一个志同道合的魅影。彼时一切还未尘埃落定。画面一纵而去,又回环而上。他站在生命的终点,又回到一切的起点。他终将找到自己为何而生,为何而来,如何在人间安身立命。他找到自己的披风,胸前金红的族徽如河流蜿蜒。
血肉愈合,脉搏鼓动,超人睁开双眼。一个黑影凑到他跟前。耳朵是尖的。
他的脑子混混沌沌,冒出一个念头:
“我拍到他了,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