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幼稚。

“”韩枭哑然,沉默的看着季清欢。

眼神却比刚才温柔一万倍!

他好喜欢季清欢。

季清欢总是能让他一遍遍的喜欢上。

其实季清欢这个人,也包括季家所有的人,都没有什么一眼望去能轰轰烈烈的优点,或闪光点。

他们是真诚的、普通的、脚踏实地的做事。

却能令臣民都感到踏实和值得信任。

这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特别好。

韩枭喜欢听季清欢说你不是一个人。

你是两个人了。

代表他在这世上有个伴,不再是孤零零的。

原来他喜欢眼前人,是因为眼前人能给他这种踏实的,会真真切切为他创造一个家的希望感。

希望感。

韩枭对家是非常期待和憧憬的。

他很早之前就跟季清欢说过:‘我们去建造你说的那个小城好不好?’

而现在——

季清欢要带他住进小城里。

并表示往后余生去哪儿都带着他,不离不弃。

就是这种感觉!

“季清欢”

韩枭忍不住朝对面伸手,刚想求抱抱。

“手腕疼?”季清欢看着韩枭手腕伤势,摸向马脖子处的皮袋子,“有药,凑近一点我帮你涂。”

“好。”韩枭直接把手递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