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幼稚。
“”韩枭哑然,沉默的看着季清欢。
眼神却比刚才温柔一万倍!
他好喜欢季清欢。
季清欢总是能让他一遍遍的喜欢上。
其实季清欢这个人,也包括季家所有的人,都没有什么一眼望去能轰轰烈烈的优点,或闪光点。
他们是真诚的、普通的、脚踏实地的做事。
却能令臣民都感到踏实和值得信任。
这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特别好。
韩枭喜欢听季清欢说你不是一个人。
你是两个人了。
代表他在这世上有个伴,不再是孤零零的。
原来他喜欢眼前人,是因为眼前人能给他这种踏实的,会真真切切为他创造一个家的希望感。
希望感。
韩枭对家是非常期待和憧憬的。
他很早之前就跟季清欢说过:‘我们去建造你说的那个小城好不好?’
而现在——
季清欢要带他住进小城里。
并表示往后余生去哪儿都带着他,不离不弃。
就是这种感觉!
“季清欢”
韩枭忍不住朝对面伸手,刚想求抱抱。
“手腕疼?”季清欢看着韩枭手腕伤势,摸向马脖子处的皮袋子,“有药,凑近一点我帮你涂。”
“好。”韩枭直接把手递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