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月说着这番话,心情却是一点儿都不轻松。
从女兵的话语中,她再次感受到了天竺地区女子的地位有多么低下。
在天竺地区的男性眼中,女子甚至根本就不能算人,她们只是物品,出嫁前隶属于她们的父亲,出嫁后隶属于她们的丈夫。正因如此,他们才能随心所欲地对他们喊打喊杀。
这样的观念,深深烙印在当地人的心中。
那名丈夫能理所当然说出要烧死妻子的话,本质就是不把他的妻子当人,而那名可怜的受害人,显然也受到这种思想残害颇深。她在听到她丈夫的话之后,就没了求生意志。
李令月想,她想要提高天竺地区女性的地位,改善天竺的治安,还任重而道远。
“去,将那女子的丈夫一并抓起来——以谋杀罪的名义!”
李令月当然知道,那个男人只是动了动嘴皮子,没有真正对自己的妻子动手,这谋杀罪的指控肯定是不成立的,顶多判他个杀人未遂。
但她要让天竺地区其他人知道,女子的人身权益,在大唐的律法中也是受到保护的。
如今,北天竺已经归大唐所有,自然要遵循大唐的律法来行事。
不管过去天竺地区究竟如何,往后,父亲和丈夫们不能再将家中女子的性命视为自己的掌中之物。
他们不仅不能谋害家中女眷,甚至连这个念头都不该有,除非他们想要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