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霄。”姜从珚又叫了一声。
灵霄便又殷勤地摇着步子走过来了,脑袋想往她身上蹭,却又怕再被男人踢。
“这是你的鸟?”拓跋骁微垂着视线冷冷瞥了大白鸟一眼,然后看着她问。
“大概吧。”
“大概?”
姜从珚点点头,便跟他解释起来。
“四年前我还在凉州的时候,有一次表哥表姐们进山打猎,我闹着要跟着他们一起去,然后在林中捡到一只受伤的幼鸟,我看这幼鸟长得可爱又可怜,就带回去养着了,权当解闷。它颇有灵性,好像还能听懂人说话,我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灵霄。”
“养了两个月,灵霄的伤好了,然而有一天它突然就飞走了,我想它可能不喜欢被圈养的生活,就算了,没想到还能再见,还长成了这个样子。”
“我捡到它的时候还很小一只,只比普通的鸟大一点点,怎么也想不到它会长这么大,所以一开始我也没认出来。”
那时的灵霄虽然也是白色羽毛,喙却是金色的,但是现在,它的喙变成了黑色,两只眼更是覆着红色的瞳膜,血红的眼珠看着有些瘆人。
最关键的,它实在太大只了,谁能想到当初那么小一只鸟能长这么大呢?
姜从珚刚捡到灵霄时,它伤了腿,走路走不稳,养伤的时候总歪歪斜斜的,她看它要摔倒,便张开手心去扶它。
结果它好像还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总故意朝她身边一倒让她去接它,甚至伤好之后还要故意倒在她脚边,她呢有了这么个小宠物也挺开心,便经常陪它这么玩儿。
直到有一天,她照常喂它吃肉干,它却忽然啄了她的手,还把她的手指都啄出血了。
不知它是晓得自己犯了错,还是单纯不想留在她身边了,啄了她之后它就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