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归雁灵光一现,猛的抬起头。

对了!就是枪!

南归雁转头看向阿勇:“他们的枪一定不是一般的枪。大概率是冲锋,或者突击步枪什么的。”

阿勇一愣:“可是这种枪,他们怎么会有……”

这里可是华国,又不是枪战游戏!

南归雁斩钉截铁:“绝对是这种连发的枪械,才能做到以少胜多!”

说到这,她的脸上露出一丝贪婪,语气里尽是势在必得:“咱们正缺这种好东西呢!”

帮派里的枪全都是自制的土枪,对上刀剑棍棒确实厉害,但对上像安南他们手里的那种真家伙,可就完全零优势了。

什么土枪手枪,在步枪和冲锋枪面前都是弟弟。

安南他们只有几个人,都能靠着连发的枪械干掉董志彪的二百多人。那她南归雁带着手里的二百多人,如果能拥有这种武器,岂不是所向披靡了?

只要不跟官方军队对上,她就是无敌的!

阿勇知道她在想什么,在一旁提醒道:“帮主,既然对方有这种好东西,我们恐怕也很难取胜……”

南归雁蹙着眉,没有说话。

确实,如果就这么找过去,大概率是要步董志彪的后尘的。

但是强大的武器,加上别墅区丰厚的物资,再加宜居的豪宅,实在是太过诱人,断没有放弃的道理。

南归雁拧着眉沉思,想了好一会儿,都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

阿勇在一旁建议:“要不咱们不明着去,就派几个身手好的,偷偷潜进一号别墅,把他们的枪械偷走,或者直接暗杀了对方!”

南归雁摇摇头:“董志彪带了那么多炸药过去,都没成功,就说明那个别墅不是那么好进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满帮派顶数她的身手最好,这个法子要想成功,得是她亲自带人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