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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中秀却又无精打采了起来。

李思很敏锐的觉察到他戏文里的一个细小变化,即主角有了一个和他举案齐眉的妻子。

所以这是害了相思病?

“呀,李娘子,”要雪家的往李家院子过来,一见李思就喜笑颜开的跟中了什么大奖似的,晃着手里的一双鞋给李思看,“你看看,这鞋做的多细致啊。”

说着已经来到近前,把那双鞋塞到了李思手里,“看看、看看,鞋底纳的厚实又结实的,穿两三年都不会坏。”

今天要雪家的热情太过,李思倒不敢接下这鞋了。而且这鞋一看就是男士的,她不会是还想着撮合她娘家侄女和李中秀吧。

见李思不愿意接,要雪家的也就直话直说了,眼睛看了眼院子里没人,声音不像刚才那般大吵大嚷的,“中秀去镇里上工了吧?”

“是啊,一大早就走了。”李思随意的回答,知她果然主意在李中秀身上。

要雪家的便把声音又低了低,“这双鞋本来是我央我侄女做给我家那口子的,这不给错了尺寸,做的小了。我那口子也穿不上,我看着跟你家中秀的脚差不多,这不拿来给你中秀穿。”

说着就把那鞋往李思怀里塞,还说道:“李娘子啊,我侄女可是心灵手巧的很呐,人长的也漂亮,我看跟你家中秀正合适呢。”

李中秀长相上佳,又是读书人,说话走路都带着股子儒雅。虽然有点疯吧,但也只是把自己当成了状元,又不影响做工挣钱,大不了哄着他点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