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林建党却没有想过, 若是他不想歪心思,秦家人又怎么会拿结婚证说事。
一段时间的僵持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两人离婚,但是林建党必须每月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给孩子的最起码持续到孩子成年, 而给妻子的持续到她再婚之前,最迟不超过孩子成年。
也就是说, 最坏的情况,林建党得养着两个人一直到孩子成年。
这无疑是一笔庞大的支出,而且这个结果和两人不离婚有什么区别?
林建党自然是不想答应的, 但是, 秦家上下沆瀣一气, 咬死了不松口。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 在林建党需要支付的赡养费上妥协了。
两方还为此签订了一个离婚协议、过了明路,协议里约定,林建党每个月要给母子俩10块钱,具体来说每个月每个人需要5块钱。
10块钱听起来不多,可是在乡下地方也差不多够母子俩的吃用,剩下的两个人还能干活挣工分,就是离了婚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只是乡下地方,流言蜚语向来伤人,这周边几十公里的村镇周围,还从没有听说谁家有离婚的呢。
离婚,对这时候的乡下人来说,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词,就是那些被知青抛弃的村里女子,说起来也要比自愿离婚的好多了。尤其秦家还要了钱,对于这一点林建党可丝毫没有隐瞒,由此表明自己并不是一个无故抛妻弃子的人。
可秦家也顾不得这些了,这样做虽然失去了名声,可到底落得了实惠,就是可能会对以后的女儿婚事有所影响,毕竟不是每一个人家都能接受,夫妻双方离开还得倒贴一大笔的。
可换个立场想,和前夫生的孩子有前夫给的钱养着,女儿后续再议婚事也更容易些,在娘家的日子也好过些,至少没有“拖油瓶”拖后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