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沅的生活简单而充实,每天四点一线。
宿舍课堂食堂图书馆。
其中宿舍待的时间最短,她每天晚上凌晨两点多才回去,到了早上五点半又起床去图书馆,绕着学校走的这一圈就算是锻炼了。
不止是她,每个留学生都在争分夺秒。
徐思文没有住校,也没有选择跟人合租,而是住在了当地的寄宿家庭。
她所在的地区因为外国人多,所以民众对外来人口也很包容,更何况她还是上了电视的留学生,所以寄宿家庭对她都很热情。
徐思文的生活和姜沅差不多,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因为食堂最便宜的肉食是鸡排,所以她一个星期要吃两次以此保持脑力和体力。
语言学校食堂的厨师还问她:“徐,你在中国很少吃鸡肉吗?看得出来,你很爱吃这个,一个星期了竟然还没有腻。”
徐思文闻言,哭笑不得。
但为了面子,又十分痛苦道:“是的,我爱吃鸡肉,除了有点柴有点腥酱料有点咸之外,其它的还是不错的,起码能吃饱。”
厨师当即就不搭理她了,甚至还恶狠狠地握着大勺往鸡排上浇了满满一勺酱汁。
徐思文乐呵呵地,用硬得能砸死人的法棍面包沾着酱料,等面包稍微软化一点后,一口面包一口鸡排,吃得不亦乐乎。
厨师越看越疑惑,不是说不喜欢酱汁吗?他有些搞不懂这些东方人了。
很快,就到了考试当天。
霍夫曼将试卷发下去,这次他刻意出了一些难度较高的题目,并不符合学生们目前所学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