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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茸想了想:“在外面的世界,我会动不动晕倒,然后身体不受控制导致每次都在死亡边缘徘徊,更没有办法在太阳下生活,但凡跟我亲近些的人,最终都会走向‘杀掉我’的结局。”

“傅意和沈邵言他俩……”

“应该吧,至少傅意受到我影响变得不太正常了,我们过来就是为了治病,治好病就能去上大学了!”

胭脂叹气:“昔日朋友把刀尖对向自己,这种接近背叛的绝望,还不如从未拥有过。”

步茸笑出声:“那多无聊多崩溃啊,太安静的生活会乏味,想热闹些呢,哪怕刀尖对准我也可以接受。”

“即便病没有治好……”

“嗯!活一天是一天呗,而且就算治不好,傅意去外地上大学也不会再见面了。”步茸蹭蹭鼻尖,突然沉默,呢喃着,“当然,还是希望能治好,我交个朋友挺难。”

她隐去后半句。

胭脂明白步茸的担心,外来人里只有傅意吃过‘肉’。

治不好的话,就要永远留在山隐村了。

……即便侥幸出去了也会上瘾。

听步茸说,傅意是雅贡市的理科状元,考到了最好的大学,这样一个冉冉之星未来会因为吃生肉、杀人、危害社会落得关到精神病院的下场,恐怕更唏嘘、意难平。

“竟然还没有走到头,难不成老金把院子底部给掏空了?”

“做坏事肯定神不知鬼不觉,越少人知道越好。”步茸言简意赅。

借着光,这里跟刚进来的窄道相比,地面干净许多,但是臭味却越来越浓。

“我感觉自己已经腌入味了,这得泡在粪坑多少年才能这样啊!”胭脂捂住口鼻,“要说有人藏在这里会不会太天方夜谭了……”

话音刚落。

拐角处一闪而过个人影。

紧接着铁链拖拽发出的沉闷声,断断续续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