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路起身去厨房拿酒,柜子里有很多谦哥带回来酒,也有喻慎明送来的珍藏。
“喝哪个?”
苏慕白随便指了一个,路路取了开瓶器和醒酒瓶,苏慕白拧开酒瓶,张口就往嘴里灌。
路路把酒瓶子抢过来,红酒染了一沙发。路路看着苏慕白,头发软软趴趴的贴在头上,眼角依旧有些下垂。他笑着看着路路,眼里噙着泪。
“哪有你这么喝的。”
苏慕白一语不发,打开了沈翔的吉他箱,并不是沈翔平时用的那一台。黑色钢琴烤漆琴身,光滑无痕,能反射全部为它注目的灯光。gibson的花式英文印在琴颈上,琴头上缠着一圈红丝带。半公分粗细,随意的打了一个结。
“这是我送他的第一把琴。”
苏慕白面色酡红,泪眼朦胧。“那个时候,我们上大一,他说他想玩儿摇滚,我给酒店拉了一个学期的小提琴,赚来了这把贝斯。”
“他那天抱着我转圈,我从来都没见过他这么开心。”
“他是天生的贝斯手。”
苏慕白声音哽咽,抚摸着黑色钢琴漆,在灯光的反射下,能清晰地看到苏慕白的手指牵扯出一条条指纹。
“他的眼神,他的气质,他的音乐,都像贝斯。”
不可替代,不可或缺,路路在心里补充了苏慕白所想。
苏慕白深吸一口气,“我还有一把lespaul,也是黑色烤漆,我跟它配的对。”
路路静静地听着慕白说,配对不知说的是贝斯,还是自己。
慕白右手刮过四根琴弦,“他学贝斯,比学钢琴还快。”
“也是,有钢琴基础,很多乐器都好学的多。”苏慕白自问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