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知道的……他向来招人喜欢,从小就这样。”许嘉瑄似乎是极其细微地叹了口气,苦涩地滋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

“是我比你先喜欢上他的。”

许嘉瑄手指轻轻滑开了手机相册,露出了张初中集体活动抓拍照:

“从初二到现在,我暗恋他6年了。”

照片里,意气风发的少年站在台阶的第一排,被身后乌压压的人群簇拥着,好像一颗冉冉升起的星星。

看着镜头故意耍帅地比“剪刀手”,青涩稚嫩地笑起来,脸颊两边鼓起一对小包子。

简昭就是这样的人,总是明媚温暖地笑着,永远不会嫌弃满脸痤疮痘痘的小胖。

会戴着纪检委的红袖章,支着扫帚抽那那些起哄嘲弄的混混,“围在一堆干嘛,挡着人家走路了。”

会义无反顾地越过一排排歪倒的桌椅,把被推倒的“垃圾桶”小胖扶起来,“你还好吗,有没有摔得很疼?”

会眼睛弯弯地笑着,把落灰撕烂的封面小心地粘好:“我把那群狗逼堵厕所里了,终于把你的作业本给追回来了。”

会义愤填膺地打抱不平,“纯碱吧他们,不会写还硬抄别人作业。”

那时宽阔高大成一堵墙的人,把头埋进胖乎乎的手臂里,咸湿的液体从挤成一条缝隙的小眼睛里淌出来:

“简昭……谢谢你。”

在许嘉瑄暗无天日的青春期里,简昭是仅有的一抹彩色。那样耀眼绚烂的光芒,只要远远地看上一眼,就能让人流出眼泪来。

哪怕升入高中后,顶着“联考第一”的耀眼光环,小胖逐渐成了别人口中“高不可攀”的学神。

许嘉瑄也习惯了待在阴暗的角落里静静地观察简昭,像隔着一条漫无边际的银河,虔诚地期望着能够有交汇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