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娘确实是个镖师不假,只是随身佩戴并非刀剑,而是一根足有半人高的棒槌,粗处有拳头大小,一看打人就很痛。
曹野也不眼瞎,趁着吃早饭时,他细细打量了勾娘,发现她身姿干练,手脚麻利,单手就能拿起丫鬟双手才能捧起的水盆,更重要的是,她行事落落大方,第一次见面就敢与他同桌而坐,可以说是没规矩,也可以说,只有带着这样的人行走江湖,才不至于会让他很快就露了身份。
曹野心下十分满意,但却没有立刻拿出身契,只是问道:“昨日我并未在信中写明我此行目的,你就不好奇我去江湖要做什么?就不怕此行凶险,害你送了性命?”
对此,勾娘不动如山,还是微笑:“江湖规矩,你给钱,我办事,其余事我知道无用,再说了,真要凶险到那般境地,我也不傻,会丢下你跑路的。”
此时一旁的老仆终于忍无可忍:“放肆!东家给了工钱,你就该护他周全,怎能如此不守道义?”
闻言,勾娘却也不恼,只是单手提起那根沉重的棒槌啪一声放在桌上,将众人唬地一跳。
勾娘道:“我虽不常走镖,但这棒槌也并非没有见过血,东家若真信我,就不该问这些多余问题,直接付我工钱与我签契便可。”
说来也奇,勾娘说话十分温柔,每个字都如裹着水一般,但行事作风偏生又利落至极,三言两语便打消了曹野最后的疑虑,他掂量了一下盘缠,无奈地想,勾娘似乎确实就是他如今最好的选择了。
宫中催着他尽快出发,保不齐在这宅子附近就有无数眼线,曹野知道他不能再拖,当即用裴野这个名字与勾娘签了契,又在宅子里收拾了一日,翌日清早,他给义弟裴深递了信说明原委,随即便上了马车。
离开自己生活了七年的地方比曹野想的要容易一些。
在马车的颠簸里,那栋不大的宅院还有宅前站着的众人身影都变得越来越小,曹野忽觉的胸口痛痒不止,不得已吃了一颗药丸,方才撩开帘子问道:“昨日和你说了,我们此行要去嘉庆府下的蜀州,方向应当没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