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都忘不掉的,该叫爱。
钟涵略无语:“别说鬼话了。喜欢就表白。这很难?”
谢辞也无奈:“他不信。我跟他同学七年,光是‘我爱你’就说了二十多次。还不够?”
钟涵:“那我懂了。”
谢辞:“难得你又懂了。说出来听听?”
钟涵:“狼来了。小时候家里人没教过你?”
烂大街的寓言故事,听上去不疼不痒的;可落在生活里,能把人鞭得面目全非。
对于谢辞这种满身风流债的人来说,‘爱’说得越多,越廉价。
“确实。谁让我背着他说谎的时候,正巧被他听了个正着。”谢辞双手交叠在后脑,又笑,眼尾却微垂,“就这么一次,记了小半辈子。林湛这人,真是死脑筋。”
谢辞十五岁之前就见过了世界。他跟着父亲出入生意场,见多了灯火酒绿、纸醉金迷,一张甜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谢辞自诩情场高手、无往不利,可惜,第一次下凡试炼就遇见了油盐不进的优等生。
那人明明敏感脆弱,可自尊比天高,只用一支时常断水的老钢笔,就能在囚笼般的作文格子纸里写尽离合悲欢,傲骨淋漓;明明身体虚弱,可聪慧善辨,似乎没有他解不出的题,仿佛世界的未知在他笔下只是简单的1+1。
倔强又脆弱,复杂又单纯——林湛太有趣了,有趣到谢辞几乎按捺不住血液里的狩猎本能。
那时,生活对他来说只是个玩物,而林湛是其中最好玩的那一个。他逗弄着林湛,喜欢看那人耳根红透的羞恼;他说着俏皮话,喜欢看对方不服输而倔强扬起的下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