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逢由着她咬,神色是久违的轻快。
萧喜喜也没真咬他,只是叼着他脖子上的软肉磨了磨牙。
“这半年多你都没再写信过来,我还当你是终于熬不住要放弃了,没想到你是在玩欲擒故纵。谢归元,不对,这名字是假的,以后我得叫你谢逢,哼哼,你这是把兵法都用在我身上了啊。”
“谁让某人心如磐石,比敌军还难攻克。”谢逢没说自己虽有此意,但主要还是伤势过重,躺了数月,才没有继续写信。
想起那日凶险,他拥她入怀,说起了正事,“郑王已夺得大虞半壁江山,千重岭以北及东北方向大部分地区,都已被他收入囊中,如今他麾下已有三十万兵马,我无法再阻止他南下,只能抢在他下令强攻前,主动请缨前来劝降。”
郑王打完东边就会来打千重岭一事,萧喜喜三年前就知道。听见这话她没觉得意外,只是神色变得正经:“那我要降吗?”
“要降。”谢逢用帕子擦着她被水打湿的头发,“郑王接连大捷,如今势头正猛,这个时候跟他们硬碰硬,并非明智之选。虽说你们有地形优势,你爹麾下也已经有八万人马,真打起来未必会输,但即便能赢,这仗也必定打得艰难。惨胜对你们来说没有意义,不如先顺势归降,借着对方之势继续积攒自身力量。”
“你这话跟我爹说的一模一样。”萧喜喜斜眼看他,“这些年除了给我写信,我爹那边你也没少让人送信吧?”
谢逢没有否认,这些事他确实都跟萧定通过气。
“那我是等会儿回去就开门投降吗?”萧喜喜又问。
“先打几场再降。”谢逢摇头解释,“郑王是宗室出身,麾下不少高门子弟,那些人本就自视甚高,看不上江湖草莽,你若直接投降,只会被他们看轻,日后处处受限,无法施展拳脚。”
这也是为什么三年前,他要引开郑王,给杏花寨发展时间的原因——带着一万普通百姓投降,和带着八万上过战场攻过城的兵将投降,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