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叔给他递过来一杯酒,“说到这个人手,你还记得章雯吗?”
雾星河扭头看他,“那个走丢的聋哑小孩儿的母亲吧。”
曹叔点头,“对,她这半年一直住在我那儿,平时给厂里工人做饭,也干点其他杂活,手脚挺麻利的。”
江川跟他碰杯,喝了一口啤酒道:“你意思是想让她来帮忙?”
曹叔:“我觉得这姑娘人挺好的,也很聪明,算数识字记账都会,头脑也很灵活,在你这儿要是干得好,开的工资肯定比做饭高。”
雾星河今天开会时还看了报表,公司财务那边一直在给章雯每个月打款,但单靠慈善救助确实不是长久之计,那个孩子是先天性的缺陷,很可能要跟随一辈子的。
处处都要用钱,况且章雯现在又是一个人带孩子。
江川也觉得挺好,“那改天先问问她的意思吧,要是愿意来,那最好不过,要是嫌远不想往明月峰那边去,来店里其实也行,这边也缺人,而且还有地方住。”
雾星河:“你是说我们现在住的这个?”
江川点头,“过完年我们就搬走了,到时候这边空下来当员工宿舍挺好。”
倒也是,幸福小区离店里就几步路远,周围也繁华热闹。
不知为何,提起搬家雾星河突然有些莫名的伤感,这是他回国后在榆城住得最久的地方,没想到又要搬走了。
不过一想到是搬去他们新家,他心底又有几分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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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星河最近爱上了买买买。
尤其是越临近他们搬家的日子,他买的东西就越多,能用的不能用的各种生活用品,反正他在手机上看见了觉得喜欢就直接下单,家里堆的快递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