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那年,他在市区羽毛球馆看院校比赛的时候,对一个高他一届的学长一见钟情了。
那时候他才知道,其实不管家境如何,人在有好感的对象面前,多少都会害羞和胆怯……那应该是于朝宇人生中少数会觉得‘我不行’的时刻。
他没有上去搭讪,也没有做出任何靠近的举动,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害怕自己喜欢上的人并不喜欢男生。
后来那人发现自己总是会去球馆看他打球,次数多了,对方就主动上来问他是不是想学。
他也是天生胆大,当即就上头了,回了一句:“那是你来教我吗?”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对方应该是想给球馆拉个客户,让他报班的,结果他这么一句话上来,闹得对方哭笑不得,最后手把手免费带了他一年羽毛球……
之后学长就毕业了。
当时在毕业典礼上他还对那人说,等自己毕业了,要跟对方去一个学校。
可最终的结果是,他连大学都没有去上了……
这段朦胧的感情被他彻底扔进了风里,在父母的葬礼上一并火化了,哪怕那人的联系方式一直躺在他的手机里,他也从未想过去联系一次。
一个人终究是比两个人,或者三个人,活得更潇洒自在些,何况他接手公司后五六年都忙得焦头烂额,被迫学会了社交,装点门面,见人说人话,一个刚成年的学生,要迅速进化成一个能够掌握一百多员工体量的公司的领导人,洗掉身上惯于听命于老师和父母的学生气,接受从此以后再无人依靠、孤身一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其他人负责的命运,承担着经营上亿业务的巨大的压力,那种无处宣泄的压抑让他整个人长期心浮气躁,没有任何心思去进行谈恋爱这种需要耐心的行为。
时间久了,这两年闲下来了,忽然就也觉得没什么必要了,因为他一个人过得确实挺好,他认为自己没有让父母失望。
于朝宇在沙发上睡着了,模糊睁开眼,感觉到身上盖着薄薄的毛毯,绒毯覆盖下的身体暖融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