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比死,更让他难受。
李知行收了手,在血腥与暴怒中,继续在暗夜中苟活着,像躲在阴影里的孤魂一样,守着她。
直到他知晓了扈家小姐生病一事,又知她因病被人退婚。退婚的那户人家,说她晦气。
怎么能这样说她呢?
谁都不许这样说她。
李知行将退婚之人打成了残废,那是他第一次露脸打人,遭到了那户人家长达一年的追杀报复。
却偏偏不能宰了他。
要是那男人死了,那些蠢猪又会说,扈家小姐真是灾星,还没过门呢,就把夫家克死了。又或者说,那扈家三小姐素日里菩萨心肠神女做派,谁成想竟买通打手将未婚夫生生打残。
更难听的,李知行怕这些一张嘴就只知道颠倒黑白搬弄是非说三道四的乌鸦,会说她和他有染。
绝不可以这样。
她的名字,决不能和自己放在一起。
他不配的。
永远不配。
他可以为她死,但不许别人说她半分不好,更不允许自己和她并列而谈。
故而,他只能忍。
只能以不同的原由去打那些道貌岸然的秦观禽兽。
而这些原由中,决计不会同她有关。
……后来,在扈棠晴因病卧榻的一年中,李知行于夜晚之时,在屋顶窥望,见她辗转难眠,又受家中人冷眼以待。便从屋顶一跃而下,像影子蹲在窗下伴着她,有时院中放只夜莺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