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笙笑道:“被你看出来啦,有那么明显吗?”
“倒也不是那么明显,可能是直觉吧,那本书跟你的气质很是契合。”
“所以啊,正是因为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我才更能明白你的不易,你改了多少遍稿子,受到了多少次的否定,之前那么难你都过来了,现在随随便便就说放弃,实在是太不值了。”
“宋笙,那你呢,你也受到过否定吗?”
“当然了,我一开始写稿子的时候,有一次被我堂哥发现了,你知道的吧,我堂哥在顾少帅的手底下当兵,他一个拿枪杆子的总是瞧不起我一个拿笔杆子的,说我总是写那些软绵绵的文字有什么用,真到了战场上,敌人又不会因为你舞文弄墨而手下留情。我当时气得脸涨红,我说文字的用处可大了,它能辨是非,明事理,博古通今,文字更是一个民族文化和信仰的载体,因为我们用着相同的文字,所以我们亦有着相同的信仰。”
“信仰?”
“对呀,琬音,你没有信仰吗?在我看来,笔杆子和枪杆子没什么不同,同样是武器,同样可以救国救民。”
方琬音想了想,豁然开朗。
她从长椅上站起来,与宋笙道别,朝着校门外跑去。
以前她写《如月》的时候,她没有想这么多,但她现在好像悟出了文字的意义所在。
它能记录一切,记录善,也记录恶。
它既能让善流芳百世,亦能让恶无所遁形。
方琬音以最快的速度回了公馆,翻出新鲜的纸,在一边构思,一边“刷刷刷”地在纸上写写画画。
她可答应了陈经理会及时交稿的,这次她的故事能刊登在主位置了,这么好的机会,傻子才会放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