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一直听着隋丛桉打电话,称呼从陌生的“六叔”“麦姨”到最后已听过一次的“舅妈”。
舅妈要来宜州找隋丛桉,估计是希望找个地方落脚,程之颂看了看隋丛桉独居的一室一厅,其实很小,如果程之颂搬进来住,也显得有点捉襟见肘,不过这套房子是他们当初一起挑的,虽然是隋丛桉的宿舍,喜好却将就了程之颂。
因为程之颂表示自己作为隋丛桉的男朋友当然要过来留宿。
隋丛桉挂了电话,程之颂问:“她要来这住吗?”
这有点小,不合适,而且如果隋丛桉需要,程之颂可以把手头上空着的一些房子腾出来给隋丛桉的舅妈借住。
不过他没说出口,隋丛桉说:“不会。”
“她带小孩来看病,我妈打个电话让我照应一下,是让我到时候带她们一起去医院。”隋丛桉解释,“她们第一次来宜州看病,会不适应。”
“什么病?”程之颂自告奋勇,“我可以帮忙。”
大学期间各种见习,程之颂去多了医院,可太清楚各项流程了。
隋丛桉拒绝了:“不用。我一个人就可以。”
程之颂也不勉强,但难免失落,在思考着松手的时候,隋丛桉拉了拉他的手,提醒他:“你手心的过敏一直没有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