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南屿觉得自己脑子还在发癫,居然会跟夏言星聊这个话题。
“没有,你出去工作吧,不要趁机在我这里摸鱼。”
哟,被发现了。
临走前,夏言星又提醒:“对了,下周六别忘了来我家啊。我妈收养了一只被救助的金渐层,周六救助机构送到家。她要搞一个party庆祝。”
“你带着弟弟一起,我家宝贝可喜欢他了。”
“行。”
办公室安静下来,林南屿又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夏言星的话虽然不靠谱,但是有一点还是有点道理。
人,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养的猫呢?还想要跟他结婚。
林南屿在a4纸上刷刷写下“变态”两个字,越看越碍眼,又用力把字划掉。
不是变态,林南屿确定,自己对黎黎动心,分明是那天黎黎变成了人类,救了他的命,然后扑到他怀里的时候。
浑身雪白的漂亮少年,从天而降的拯救者,湿漉漉的头发和眼睛,用一种怯怯的,惊恐的,但充满信任和依赖的眼神看着他。
所以……林南屿又在纸上写下“一见钟情”四个字。
嗯,这就很合理。
等等,一见钟情的另外一个意思是……
纸上又出现了四个大字:“见色起意”。
这不还是变态吗……划掉!划掉!
林南屿头更痛了。
临近期末,黎黎空余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必须得好好复习参加考试。
只是,一拿起书和笔,就犯困。
老师也是,每个老师都像是同一个学校教的,说话都有催眠的效果。
黑板和屏幕上的字也是,看久了就会变成一个一个张着嘴巴的小方块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