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爆的音乐点燃这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的荷尔蒙,他们扭动身体,和陌生人互相摩擦,眼神交错。

他只扫了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纯黑色眸发的少年,beta,他的客人,简小少爷。

雷蒙德不由多看几眼,他竟然还没走。

之前在包厢里对自己为所欲为的小少爷,现在正和一个面容姣好的oga聊天,是红玫酒吧的老板,两人似乎聊得很开心,少年脸上挂着浅淡笑容,伸手随意端起一杯酒。

他不由看向少年修长有型的手,指骨分明,指节恰到好处的微凸出来,如上好的润玉。

脑海里一晃而过,是墨黑色短发的简小少爷垂脸,用手给他舒缓……他的手并不娇小,可想包住他的还是有点勉强,要不是之前憋得太久,他完全能让少年弄到手酸。

而不是被嘲笑。

他眼色晦暗下来,勉强移开视线,看向少年桌子上的酒,他认得牌子,这酒一瓶就抵得上他今晚的卖价。

走出红玫酒吧,雷蒙德并没有离开,而是在人来人往中,窝进了巷子的垃圾桶旁边。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烟点上,心不在焉地咬在唇上吸了一口,缓缓地吐出,盯着面前闪烁着紫红色灯光的酒吧招牌,凶冷的脸藏在薄雾和夜色里看不清情绪。

有两个醉酒的人跌跌撞撞过去,撞到他后骂骂嘞嘞,“好狗不挡道,电桩一样杵在这里是不是想找死啊!”

等醉汉看清他的脸,顿时一个激灵,快速醒酒,另一个路都看不清醉汉朝着他挥舞酒瓶,他看都没看,一把握住醉汉的手腕扭转,酒瓶落在地上骨碌碌滚开。

“草,老子宰了你!”

醉汉眼睁睁看着自己同伴被甩到十几米开外的巷尾,在地上滚了好几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