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了!”
陶律夏的语气干脆利落,连半秒犹豫都没有,说完转身就走。
罗乐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他愣了一下,随即追上去,一把抓住男孩的手腕,不可置信地问:“你说什么?”
陶律夏甩开他的手,眼神锋利地直刺过来,不紧不慢地重复了一遍:“我说——我不要了。”
罗乐深吸了一口气,隔壁火锅店的味道钻进鼻腔,没觉得馋,反倒被呛得心烦意乱。
为了找这车,其中挫折自不必说,好不容易找回来,罗乐原以为这小子再不济也得挤出个“谢谢”。
结果呢……不要了???
罗乐一步迈到陶律夏身前,拦住了他:“什么叫「不要了」?你把话说清楚。”
陶律夏的目光往旁边一偏,指着那辆车:“你没看到吗?他把我的车毁了!喷成了亮黄色!我最讨厌的颜色!”
罗乐扭头看了一眼自行车。
之前,他只是觉得有点像共享单车,这么一说,这颜色确实像是用劣质油漆糊上去的,灯光一照,像块破烂的荧光糖纸。
但这能是「不要了」的理由?
“不是,你逗我呢?” 罗乐尽力维持冷静,“颜色不喜欢就不要了?”
陶律夏盯着那辆车看了半天,像在扫描一个严重失真的数据模型,良久,他轻叹一口气:“我喜欢的是brunswick green的复古色调,现在这样……我怎么骑?”
他抿了抿唇,语气笃定道:“已经不是同一辆车了。”
罗乐在派出所待了快四个月,见过的奇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还是被眼前这个富二代的「事儿逼」程度震撼了。
“这玩意儿不就是个代步工具?能骑不就行了?再说,亮黄色怎么了?”他放缓口气,试图用最朴素的生活哲学规劝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