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艳刺目的朱红珊瑚刺青登时暴露在众人眼下。
会到这种地方轻车熟路换衣吃饭的都是四处闯荡的老江湖,因为这些摆摊搭棚子的小店都不在官道,是小道,没点游历经验的年轻人又或者身价高的公子小姐们没事儿都不走小道,危险性高。
不少嗅觉敏锐的人闻到了九十四后肩膀刺青上尚未消去的那股饕餮谷特有的刺青药水味,明白过来这是个蝣人,随即眼神一变,带着些许鄙夷地挪开目光。
长得再好看,是个蝣人,那也没什么看头——谁会觉得一条狗好看?一头羊好看?欣赏蝣人的美貌,那是有病。对着蝣人多看两眼,自己都掉价。
还有少数几个没眼力见或是认不出那块刺青的楞头,杵在一边探头探脑的想多看九十四几眼,阮玉山一挑眉毛,斜楞眼过去,直把那些人盯得躲躲闪闪别过脸去,他再去扫视其他人。
谁敢盯九十四,他就盯谁,直盯着棚子里任何人不敢再把眼神往这边扫一下,他才舒坦。
转过头,他贴到九十四耳边:“用了什么法子哄得人家老板送你衣裳又送鞋的?”
九十四后颈脖子一僵,原本因为跟老板玩笑一场而稍有霁色的脸也冷了下来。
他的中衣和脚上新鞋是老板送的不错,却不是他刻意去哄的,只因老板瞧他一身穿得单薄,没件中衣实在说不过去,又告诉他先前林烟给的补金很有富余,才又给了他一双鞋子。
九十四本说不要,又怕自己话说得不准,干脆推开了老板递的衣裳,最后只听老板说了一句“规规矩矩穿衣裳才像个人”,方动摇了心旌。
阮玉山自然不知他心中作何感想,只见他一听自己说话就拉下脸,心中无故添了三分愠怒,却不愿意表现出来,反而笑吟吟地在嘴上刻薄道:“你还真是——满身不入流的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