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止是惊呆,闻霄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前半辈子的世界观了。

难怪京畿人无论走到哪都带有一种天然的矜贵感,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养尊处优生活着,怕是玉津在他们眼里,也只是个穷乡僻壤吧!

祝煜歪了歪头,“怎么还不下车?”

闻霄第一次为出身感到羞耻。曾经许多人对她说过,她与祝煜,相隔一条天堑。闻霄从未在意过这些,此时此刻,她眼前走过的每一个人,都是衣着极致奢靡,每一个都富贵且松弛,唯有她唯唯诺诺,她才发现,当真是天堑。

没事的,没事的,我有积极向上的文人灵魂,热辣滚烫的赤子之心,没事的……

闻霄勉强笑了笑,下了车,方要落步,不知何时窜来个黑影。闻霄定睛一看,竟然是个带着枷锁的男人。

这人衣衫并不破,与闻霄穿得一样,布料顺滑有光泽,还十分干净体面。可这样的料子与街上的行人一笔,立刻显得寡淡起来。最刺眼的是,他脖子上挂了个项圈。

男人趴在地上,捧着闻霄的脚,闻霄身子便卡在车上,迟迟不敢落步。倘若她落步,就是要踩着男人的手走下去了。

祝煜叹了声,挥了挥手,男人惊惧地望着祝煜,得到许可后,才徐徐退了下去。

祝煜伸手,将闻霄扶着下了车,解释道:“这是奴隶,上玄海每条路都有那么些个奴隶候着,等着伺候贵人。方才拖着你的脚,是怕驻车的路面硌脚,要你踩着下去。”

“踩他的手吗?”闻霄被震惊到,往车道上一瞧,果然,前面的轿子走下个雍容华贵的妇人,踩着奴隶的手掌下了车。

祝煜似是觉得羞耻,垂首低声道:“是。上玄海的地面都是名贵石材铺成,乍一踩十分硌脚,若是有些什么垫一下会好很多。之前是踩背的,可后来一位大人家的千金发现,踩手更舒适,那千金又身轻如燕,样貌绝美,大家便争相模仿,久而久之,都开始踩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