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会,天边飞来了一只小雀,闻霄抬手,解开它腿上的信筒,发现里面空空如也,沉重地叹了口气。
她摸了摸口袋,给小雀吃了几口粟米,重新放飞出去,“去,找到祝煜。”
这是大海捞针,她养的小雀本就不机灵,在饿鬼中找到祝煜更是希望渺茫。
闻霄的不安感越来越重,在山道间翻找着,找到了几枚浆果。她拿衣服兜好小跑回去,两个孩子见到吃的,立刻狼吞虎咽了起来。
闻霄没有胃口,坐在一旁,静静地望着这一切。
“身体还好吗?”闻雾低垂着头,沾满了沙土的额发遮住了面容。
“还好。”闻霄简短应了声。
实际上糟糕透了。
她们逃亡的路上,闻霄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老化,如今已经完全是个老妇人的模样。
时不时,她会心口剧痛,呕出一大口鲜血。
但闻霄知道,这不过是乌润走过的路。
乌润的后路如今她也走过,只怕是乌润的前路也是她的前路。
“那么……在担心祝煜吗?”闻雾平静地开口,转了转手腕。
闻霄道:“嗯,我沿路留了许多记号,不知道他能不能认出来。”
“这没什么好担心的,那厮皮实,半人半仙,铜筋铁骨,死不了的。”
“不是这个道理。”闻霄摇了摇头,却又不得不起身,带着两个孩子继续前行,“若是到了牧州城,还是没有他的踪迹,你们便先坐云车离开,我得去找他。”
闻雾忙跟着起身,“小霄,进城的路还不知道怎么样,你要自己去找人,你活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