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征前,祝煜伏案写了很久的东西。副官路过时候好奇看了许久,看将军神情诚恳,写得情真意切,字倒是难以直视。他看了半天,只能大致认出几个字。
“将军,是写给闻侯的信吗?”
“嗯。”祝煜蘸了蘸墨,继续提笔写着,看上去搜肠刮肚找不出几个好词好句,十分愁人。
副官道:“闻侯就在城里,虽说公务繁忙,你们下了工也会相见。”
“嗯。”
“若是有急事,我替您去传话也行。”
祝煜开始觉得这副官有些聒噪了,烦躁的一抬笔,墨甩了一长袖。
自从开始打仗,他这白衣红带的精致衣裳再没拿出来穿过,难得穿一回,还弄一身脏。祝煜郁闷的很,郁闷之余突然发现,自己什么时候这般抠搜了?
时运不济,时运不济……祝煜沉重地叹了口气,继续在纸上笔走龙蛇。
“将军!”副官继续念叨。
祝煜终于忍无可忍地暴起,“将将将将将,将你个鬼啊!你很闲吗?我就是想给我娘子写个书信玩点情趣,你怎么就这么多废话呢?要不去吃十个军棍给你活动活动筋骨?”
副官当然知道祝煜不会真的罚自己,为难道:“我的意思是,您这字……闻侯怕是也看不懂啊。”
“我字怎么了?”
“嗯……特立独行,根骨清奇。”
说完副官后脑被削了一巴掌。
可他说的也在理,若是旁的情书也就罢了,这封信万不能看不懂的。若是自己不是亲笔写得,又觉得惋惜,于是祝煜沉吟片刻,期许地望向副官。
“你的字如何?”
“我?”副官腼腆地笑了起来,祝煜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