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若是肯松一松口,流露出几分合作之意的话,刚才便是最好的时机了。

只要闻人明恪在桐州待上十天半个月,他就会知道,这桐州府里,有两拨势力。

一拨是自己,另一拨则是牧嘉志。

当年,自己也有心与牧嘉志合作。

可此人恃才放旷,看不惯这世上十之八·九的人,一味低头干事,连看自己一眼的兴趣都无。

卫逸仙对他用了一段时间心,发现此人确实心如铁石,且是那粪坑里的铁石,又臭又硬,便也断了和他交游的心思。

他闻人明恪是人生地不熟的外来客,而这里不是小县南亭,只要肯花钱、肯用心思、肯露一露本事,就能万丈高楼平地起,笼络起一票他自己的势力。

这里是势力盘根错节的桐州,且每人心思各异,不是什么小恩小惠就收买得了的。

圣上派闻人明恪前来,不就是想叫他“成事”吗?

他既想成事,就只能选边站。

——要么拉拢自己,要么拉拢牧嘉志。

自己今天大献殷勤,着实卖了一番力,结果除了几句轻飘飘的好话,什么许诺都没能落下。

相反,他还在打探牧嘉志的情况。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位老爷对牧嘉志更感兴趣。

是啊,年纪轻轻,能得皇上青眼,二十六岁便从七品知县升任从四品知府,论起升职速度,本朝除了那位乐无涯外,就再无人能出其右了。

这样一个人,身边又无甚可用之人,自是更想要一位能臣干将,而非自己这么一位事事周全、一脸佞臣相的人了。

况且,这位老爷是靠什么起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