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侯爷笑着夹菜,吃相居然是难得的文雅——
早些年季侯爷吃饭很快,风卷残云一样;后来他身份高了,也渐渐蓄了胡子。不是原先乱糟糟两寸长的胡子,而是如今一尺来长、柔顺飘逸的胡子。
男人都留胡子嘛,又威严又好看,可惜也实在麻烦,不仅日日都要梳理,倘若吃饭还和以前一样着急忙慌的,免不了弄些汤汤水水、食物碎屑在胡子里头,三两天下来便脏的没法看了。
为了好生保养这把胡子,季侯爷不得不减慢了吃饭的动作。
他吃得慢,自然就有闲心去打量旁人,譬如他对面的小五媳妇儿。
人挺好看,也挺乖巧,丰润的鹅蛋脸,眉毛眼睛鼻子嘴都挑不出毛病来,就连耳朵都好看;非要说的话,她耳垂有点小,不像是个有福气的。
她吃东西挺文气,一次就咬一小口,闭着嘴慢慢咀嚼,和他小儿子截然不同——
小儿子到他手底下的时候,还是个吃穷老子的半大小子,回回吃饭都跟饿死鬼投胎似的;记得有回他出去打猎玩了一整天,回来后一手抓着两个大馒头,这个一口、那个一口地轮流咬着吃。
回来时季松带来不少猎物,梅花鹿、獐子、狍子、野猪什么的带了一大堆回来,让底下人给他烤肉。结果肉还没有烤熟呢,他已经吃了三个馒头了。
那天季松和怀义俩人吃了一只半大的野猪,吃完了又一人扯了一条鹿腿啃,看得季侯爷哭笑不得,心说哪家侯府公子吃饭是这么个德行啊。
又感慨幸好俩人长在侯府,不然这一顿半头猪的食量……几家养得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