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帕虽然失而复得,待会还得“物归原主”,宋时衍简直要气笑了。
他还不能笑,他还得装,装出一副一无所知的模样。不是,凭什么啊?
宋时衍吃着吃着,又想起了那个眼熟的钢笔。
三千八百块,三千八百块,三千八百块!他辛辛苦苦攒的三千八百块,迟书誉说偷就偷,哎不是,要不要脸啊?
他当时还给迟书誉找补,觉得这人不可能拿一支钢笔,肯定是自己买的。
自己买的,买什么啊?
他怒气冲冲地将糖葫芦放进嘴里咬,嘎嘣嘎嘣吃了一会,吃完了半根。
还想往下吃的时候,迟书誉伸手拿过了他手里的糖葫芦:“别吃了,要牙疼的。”
宋时衍牙一点都不疼,他心口疼!
他劈手要夺过糖葫芦,迟书誉低头咬了一口,对着他刚才咬过的地方。
他的嗓音低沉,轻笑一声,逗小动物似的挑眉:“我咬过了,你还吃吗?”
宋时衍:“……”他必然是不吃的。
这茬也算是过去了,迟书誉吃东西很斯文,但又快,不一会就把剩下的几颗吃完了。
“你也喜欢吃甜的吗?”宋时衍看着他吃,总觉得不符合他的画风。
迟书誉上中学的时候,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长相帅气,学习成绩好,性格不算开朗,但对人对事都很有礼貌。
工作了以后,照样是南城有名的钻石王老五,冷漠沉静,哪里有这么有烟火味的时候。
“还行吧。”迟书誉收好手帕,往宋时衍口袋里一塞,剩下的垃圾装进烤红薯的袋子里,“还有别的想吃的吗?”